個體戶為什么不建議注冊,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個體戶不能轉讓。個體戶的經營者,不能像公司那樣可以轉讓,根據(jù)《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后,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
個體戶不能開分店。一個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一個人只能注冊一家個體戶。公司不僅能成立分公司、子公司還能成立企業(yè)集團。
個體戶拉不來投資人和合伙人。個體戶的經營都是以個人為經營者且承擔無限法律責任的,而且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沒人愿意合伙、投資一個個體戶。
注冊個體戶只能由一個自然人或者由家庭共同出資成立承擔法律責任,個體戶承擔債務,無限清償責任稅收政策,個體戶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組織形式,個體戶以個人為主體,規(guī)模發(fā)展會受到弊洞一定的限制。
注冊個體工商戶的注冊成本低,不需要交公司所得稅,經營相對公司更靈活,沒有投資風險,發(fā)展規(guī)模會有限制,承擔無限的債務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的分享了,希望能幫到大家。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lián)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