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規定,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轉讓方式、競價轉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進行轉讓。大宗交易是指單筆申報數量或轉讓金額符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規定標準的股票轉讓,可以進行協議轉讓。
大宗交易僅適用于單筆申報數量不低于10萬股,或者轉讓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的股票轉讓。
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申報時間暫時只限于15:00-15:30。
新三板大宗交易的好處:
1、利用協議轉讓中的“互報成交”即通常所說“手拉手”交易功能實現大宗股權轉讓。
2、降低價格波動幅度。
3、提高做市股在二級市場的流動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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