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這主要表現為:
(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買賣協議的內容及格式如下:
1、標題:房屋買賣協議。
2、包括內容:(1)私房房產證沒有房產證無法進行過戶,所以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是證明房屋交易發生的的憑證也是重要的憑證,因此大家在簽訂購房合同前要仔細的推敲合同的內容,在合同內容中一定要列明房產證的實施情況。
(2)合同中應該列明其中的損失賠償,包括因沒有房產證而可能造成的損失,訂立合同過程中的損失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的損失,如返還財產所需要的運輸費用、勞務費等開支。
(3)無效合同的損失不同于有效合同的違約損失,在違約損失中,可得利益屬于損失的范圍,而無效合同本來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可能據此獲得預期的利益,因而不存在預期利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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