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幾年沒有交社保,以后交了,前幾年是可以補繳的。
已經參加社保并繳納了一段時間后,以前未繳的社保是可以補繳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公司未按時繳納,勞動者有權要求公司進行補繳。
在補繳社保時,公司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繳納滯納金。滯納金的具體數額會根據欠繳社保費的時間和金額來計算。同時,勞動者也可以通過與公司協商、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補繳的具體政策和流程可能因地區和時間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補繳社保前,建議先咨詢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專業律師,了解清楚具體的政策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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