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所需材料包括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等。
對于協議離婚,雙方需要準備以下材料: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這是證明雙方身份的關鍵證件;結婚證,以證明雙方的婚姻關系;還有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其中應明確雙方自愿離婚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等事項的協商一致意見。
若選擇訴訟離婚,則需要準備起訴狀,詳細說明離婚請求及理由,同時提供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此外,還要根據具體情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財產狀況、子女撫養等方面的證據材料,以便法院公正判決。
除了上述基本材料,根據具體情況和地區要求,可能還需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如近期免冠照片、子女的身份證明、財產清單等。建議在辦理離婚手續前咨詢當地婚姻登記機關或律師,以確保準備齊全所有必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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