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三包政策如下: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占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保修條款限制:
1、超過保修期;
2、手機外殼,飾品,贈品等不享受三包服務;
3、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造成損壞的;
4、由于使用失誤如墜落、擠壓、浸水而造成的損壞;
5、由于水災、火災、雷擊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
6、由非華為授權維修中心維修過的機器;
7、使用非華為原廠配件,導致手機故障或事故的;
8、任何非華為商城出售的產品,及產品上表明的型號、編號和制造號已經更改、刪除、 移動或不可辨認;
9、只包括硬件保養服務、一切配置及附件、如軟件、光碟、及用戶指南等均不包括在保養服務內;
10、不包括任何軟件導致問題,評估電腦故障起因為硬件或軟件所致,華為保留最終決定權;
11、不負責恢復工廠模式外的服務。如果用戶要求安裝軟件,需用戶提供所需的軟件且華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以上所列,若有變更,以本公司新制定的有關規定或國家更新的相關法律法規為準。具體保修條款請參照商品說明書保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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