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注冊商標條件分兩種:
一是注冊商標的申請人要滿足的條件;另一種則是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需要滿足的條件。
我國實行商標自愿注冊原則,商標的注冊申請必須由申請人主動向商標局提出,注冊商標的申請人應是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戶、或農村承包經營戶、或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除此之外不符合商標注冊申請主體資格要求的,對其注冊申請商標局將不予受理。
申請的商標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商標的構成要素要符合規定,即由商標法規定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元素單一或組合組成。
2、商標的基本功能是識別作用,所以由以上元素構成的商標須具備自己的顯著性特征,不能和其他商標產生混淆。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