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割日一般是合約到期月份當月最后交易日后的三個交易日,不同交易所的品種最后交易日的規定也是不相同的。比如上海期交所規定的最后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15號(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交割日為16-18日;大商所、鄭商所規定最后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交易日為11-13個交易日;中金所規定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均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五,當然也有一些例外,比如原油、燃料油一般都會提前交割月上一個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為最后交易日,具體以交易所公告為準。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可以參與實物交割,個人一般不能持倉進入交割月。交易所會在交割月前強制進行個人持倉平倉。所以個人在持倉合約到期前一個月最好及時換下一個主力合約。
股指期貨是如何交割的?
股指期貨和短期利率期貨等采用的是現金交割,現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籃子股票指數成分股,相反,以到期日或次日的現貨指數為最后結算價格,以最后結算價格進行盈虧結算,從而平倉。
期貨的交割日就是指需要進行商品交割的時間,期貨種類不一樣期貨交易日也不同,投資者可以登錄交易所的官網查詢相對的交易日信息。到了交割日若是投資者不自行平倉,那么就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也叫做強平,平倉就是全部,賣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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