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一般是指實現貨幣借貸,辦理票據及有價證券買賣的市場。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包括政府或公司。
金融機構和居民家庭,其中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主體。金融機構分為兩種,一種是直接金融機構,另一種是間接金融機構。
①、直接金融機構往往基于發行者(資金需求者)和投資者(資金提供者)之間,在自身承擔相應的收益和風險的同時,使雙方更有效的進行直接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順暢運行起著重要作用。
②、間接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以自己為債權人的融資工具來籌集資金,然后以各種資產業務分配這些資金。在間接金融市場上,金融中介機構作為一個獨立的交易主體,發揮著吸收資金和分配資金的功能。
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區別是什么?
二者的區別有定義不同。
金融市場是資金融通市場,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雙方通過信用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廣而言之,是實現貨幣借貸和資金融通、辦理各種票據和有價證券交易活動的市場。
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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