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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4-11-15 16:57:31
明朝官制分為中樞、地方、軍事官制三部分。在中央官制上,為了加強皇權,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延用已久的三省制,不設宰相,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還首創了內閣,成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機構。在地方官制上,明朝共設省、府、縣三級行政機構。明朝地方省級組織設布政司,省級以下分府、州、縣三級,既是行政區,又是官署名。在軍事官制上,明朝設錦衣衛,負責偵查大臣們的行動并隨時報告皇上,掌管“廷杖",同時負責懲罰違反皇帝意志的大臣,這也是武官第一次掌有監察百官萬民的權利。 歷代的官制里面,最好理解的可能就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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