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荊州下轄七個郡:南陽郡、南郡、江夏郡、零陵郡、桂陽郡、武陵郡和長沙郡。荊州“厥上惟涂泥,厥田為下中,厥賦為上下”。這是指出荊州土壤大致類似揚州,唯一土壤肥力為下中,比揚州高一級,為九州土壤肥力中的第八級,田賦屬第三級。
荊州在漢朝為十三刺史部之一,轄境相當于湘鄂二省及豫桂黔粵一部分;漢末以后轄境又逐漸減小。東晉定治江陵,為當時及南朝長江中游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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