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金及附加屬于損益類科目。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全面試點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計入企業(y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和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稅費附加費:反映主業(yè)企業(yè)應承擔的營業(yè)稅(已取消)、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土地使用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
在填報本指標時需要注意的是,新稅制實施后,應納稅額增值稅不再計入“主營營業(yè)稅及附加”項目,無論是一般納稅企業(yè)還是小型納稅企業(yè),均應在《應納稅額增值稅附表》中單獨反映。根據企業(yè)會計《損益表》的相應指標累計計算本年度的數量。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屬于附加稅,是根據企業(yè)當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這兩稅相加稅額的一定比例計算。
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3、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應交城建稅,
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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