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個體戶的年度報告要實事求是,如果個體戶一年內沒有營業收入,可以將年銷售額報為零。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無論個體戶在哪個月份申報了營業收入,或者個體戶開具了發票,或者到當地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開具了發票,都表明個體戶有營業收入,年度報告不能報零;如果沒有營業收入,則經營業務報零。
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算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納稅年度的總收入,扣除以前年度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及其他允許補繳的費用和損失后的應納稅所得額。
什么是收入總額?
收入總額是指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和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以下簡稱生產經營)所取得的貨幣收入和非貨幣收入。它包括:銷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勞務的收入、轉讓財產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贈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對于個體工商戶而言,其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標準和要求為業主和從業人員繳納的基礎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及住房公積金,都可以進行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十七條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五千到二萬元;
(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五千到二萬元;
(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三百到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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