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保是保險合同即將期滿時,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申請,要求延長該保險合同的期限或重新辦理保險手續的行為。
續保主要是為了繼續獲得保障,在續保過程中,保險公司通常會根據當時的客觀情況或需要,調整保險費率或保險金額,或做其他變動。
續保的方式有三種,一個是另訂新的保險合同;另一個是按原條件訂立 “續保證明書”;還有一個是將收取續保費的 “續保收據” 作為續保的憑證,一切條件按原保單。
重新投保和續保有什么區別?
重新投保一般是指之前的保障斷掉了,需要重新購買,所以會重新計算等待期,保險人也需要重新進行健康通知等。續保一般是指之前的保障還沒斷,投保人繼續購買該保險。一般來說,續保不需要重新計算等待期,但如果是不保證續保的保險,則續保還需要進行審核,若保障期間有出險、保險產品停售等,是無法續保的。而保證續保的保險產品,則是可以在保證續保期間無條件續保,而無需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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