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考公務員需要什么條件呢?不知道的小伙伴來看看小編今天的分享吧!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9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3月以后出生)。
人民警察職位,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特警職位,年齡在25周歲以下;醫學類人民警察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體職位的年齡要求,以招錄職位表為準。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5)、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省直職位由省直招錄機關認定,市州及以下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意見,報市州委組織部認定。
7、具備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招考職位要求“四項目”人員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湘(含在外省服務的湘籍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招考職位要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任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且連續任職3年以上。各級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在農村或社區中兼任職務的不得報考。
(4)招考職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村(社區)干部可以報考其服務單位所在地域定向招錄村(社區)干部的職位,“四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其服務地所在地域面向“四項目”人員的職位。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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