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國家醫保局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就公眾對醫?!凹彝ス矟闭叩囊蓡栠M行了詳細回應。
回應指出,對于已經加入職工醫保的個體,可以通過辦理醫保個人賬戶的“家庭共濟”功能,使得自己的個人賬戶能被已參保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所使用,主要用途是支付醫藥費用中的自費部分。然而,文章也著重強調,在任何情況下,就醫和購買藥物都必須使用患者本人的醫保卡,“家庭共濟”的僅僅是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而不是醫保卡本身。
文章引述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明確指出醫保的使用原則是“本人參保,本人享受待遇”,并強調即便開通了“家庭共濟”,這一原則也不會改變。因此,“資金可以共享,但卡片不能共用”。若掛號就醫時不使用本人的醫保卡,將被視為“冒名就醫”,可能會面臨醫療費用聯網結算的暫停,嚴重的情況下可能構成違法犯罪。
同時,文章也詳細說明了并非所有的家庭成員都能享受“家庭共濟”的福利。盡管職工醫保參保人的個人賬戶資金可以被其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但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家庭成員也需參加基本醫保,二是需要辦理醫保個人賬戶的家庭共濟。
目前多地的醫保個人賬戶尚無法實現跨省市的“共濟”。例如,如果家庭成員之間的參保地不同,可能就無法享受“家庭共濟”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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