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公務員考試分筆試環節和面試兩個環節,筆試的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面試是結構化面試考核,按照招考人數1:3的比例,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行政能力測試主要考的內容有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5個模塊。
常識判斷: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言語理解與表達: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
數量關系: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字推理、數學運算等。
判斷推理:考查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資料分析: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申論考試主要考查應試者對給定資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考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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