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坐火車可攜帶物品有新變化 快收藏
最新版《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目錄規(guī)定更具體、更明確、更人性化,不少日用品、食品、酒水的限制要求有所放寬。
具體如下:
1、酒類飲品:
①包裝密封完好、標志清晰。
②24%≤酒精濃度≥70%范圍內。
③累計攜帶不能超過3000毫升。
提示:酒精濃度>70%的酒類飲品屬于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
2、香水、花露水、噴霧、凝膠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噴壓力容器日用品
①單體容器不超過100毫升。
②每種限量攜帶1件。
3、指甲油、去光劑
累計不超過50毫升
4、自噴壓力容器可隨身攜帶數(shù)量
冷燙精、染發(fā)劑、摩絲、發(fā)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
①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50毫升
②每種限帶1件
③累計不超過600毫升
5、充電寶、鋰電池
①標志清晰
②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 OOwh(含有鋰電池的電動輪椅除外)
那么問題來了,100Wh等于多少毫安呢?以一般充電寶3.7V電壓為例,100Wh相當于27027mAh左右的容量, 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電寶是符合攜帶要求的。
6、魚、蝦、蟹、貝軟體類水產(chǎn)動物
①作為食品
②封閉箱體包裝
注意:持工作證明的導盲犬,是可以隨身攜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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