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結婚前未能深思熟慮而導致分手的案例屢見不鮮,其中彩禮糾紛更是成為法庭上常見的爭執焦點。小劉和小張,這對原本打算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侶,也未能幸免于這一困境。
小劉和小張在適齡之際相識,彼此情投意合,決定共度余生。然而,在結婚儀式舉行后,他們并未立即領取結婚證。結婚當天,小劉給予小張88000元的彩禮,兩人的生活也看似步入正軌。
然而,同居期間,兩人的觀念差異逐漸凸顯,頻繁因瑣事爭吵。一氣之下,小張退還了小劉部分彩禮,意圖退婚。但冷靜后,她感到后悔,嘗試挽回與小劉的關系。然而,長期的爭吵已讓小劉心灰意冷,他拒絕了小張的復合請求,并要求退還剩余的彩禮。
小張則認為,兩人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舉辦結婚典禮,按習俗已是夫妻關系,不應退還彩禮。最終,小劉將小張告上法庭。法院審理后認為,小劉對雙方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承擔主要責任,但考慮到小張在共同生活期間的開銷,判決小張返還彩禮的60%。
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們,在步入婚姻殿堂前,務必深入了解對方的脾氣和性格,預估未來的生活是否和諧幸福。切勿因一時沖動而草率結合,以免給雙方及家庭帶來不必要的困擾。婚姻是人生大事,需要慎重考慮和付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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