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2019年5月17日,吉首二中校園內發生了一起傷人事件。當天中午,學校男廁所里,還差一個月滿15歲的小蔣,被同年級的15名學生圍著:對方一人上前,將小蔣摔倒在地,隨后十余人一擁而上,對他拳打腳踢。
混亂中,小蔣拿出一把事先準備好的折疊刀亂舞,刺傷了圍攻他的3名同學。其中,兩人為重傷二級,另一人為輕微傷。
一審認定正當防衛后 檢方抗訴稱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吉首市法院看來,這是一起以孫某彬、胡某為首的“以多欺少、以眾凌寡的校園暴力案件”。“小蔣是在被他人毆打、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被迫實施的自衛反擊。”吉首市人民法院稱。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公訴機關指控小蔣犯故意傷害罪的理由不成立,判處小蔣無罪。
吉首市法院的無罪判決結果,未被檢方認同。2020年7月16日,吉首市檢察院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要求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小蔣刑責,“本院依法審查后認為,該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定性錯誤、適用法律錯誤。”
抗訴兩年后上級檢方撤回 終獲無罪但人生軌跡已改變
日前,小蔣一家收到了湘西州中院作出的《刑事裁定書》,檢方已經撤回了抗訴。從該《刑事裁定書》中看到,湘西州中院在審理過程中,湘西州檢察院認為抗訴不當,決定撤回抗訴;11月9日,湘西州中院作出裁定,準許檢方撤訴,吉首市法院此前無罪判決自該《刑事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從案發到無罪判決最終生效,小蔣和他的家人等待了3年多的時間,這3年,對一家人而言“是一個非常大的煎熬”。
小蔣一家是湖南省邵東人,小蔣3歲時,父親因病去世,母親在吉首市打工,小蔣從小跟著爺爺奶奶長大。案發之前,小蔣不是調皮搗蛋的學生,成績在班上能排十來名,在全年級也是中等偏上,數學成績尤其好。但在案發以后,少年的人生軌跡就此改變了。2019年8月7日,小蔣被刑拘,直到2020年7月法院一審作出正當防衛的無罪判決后才走出看守所,被羈押了近11個月。
小蔣爺爺說,他帶著小蔣回到了老家上學,但因為羈押11個月學習已經落下,加上案件遲遲未有定論,給小蔣身心帶來巨大的壓力,小蔣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在當地一所專科學校就讀一段時間后,小蔣選擇了輟學打工。目前,已經年滿18歲的小蔣,在當地一家飯店做服務生。
至此,為期三年的案件終于正式落下帷幕,希望小蔣能夠盡早走出這件事情的陰影,以積極的心態面對生活,也希望小蔣和他的家人在經歷這樣的一件事后,生活能夠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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